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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经贸问题研讨 ---人民币汇率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4日 00:00   作者:   点击:[]

热点经贸问题研讨

---人民币汇率

人民币汇率之争历史

1994年汇率改革前:指责我操纵汇率

中国加入谈判:美国要求我承诺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我断然拒绝。1996年3月,IMF正式致函WTO,要求删掉中国议定书草案中关于要求中国取消外汇限制和涉及IMF职权的内容

2003年-2005年间:美国议员舒默等认为中国汇率低估构成补贴,要求对我产品加征关税,时任财长佐立克认为中国未操纵汇率

2008年美国政府换届:候任财长盖特纳指责中国操纵汇率,金融危机后逐步升温

美国热炒汇率问题的背景

经济复苏缓慢,失业率居高不下

国内政党选举炒作,政府压力趋大

双边和多边对我施压,但进展不大

我国 “改革开放步伐减缓”,部分政策影响美国市场准入

美国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法案

2009年公平贸易货币改革法案(S.1027)参议员斯塔比诺、邦宁提出

2009年公平贸易货币改革法案(HR.2378)众议员瑞安、墨菲提出,被称为“瑞安法案”

2009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S.1254)参议员舒默、格雷厄姆提出,被称为“舒默法案”

2010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S.3134)参议员舒默、格雷厄姆提出,被称为“舒默法案”

2010年汇率改革促进公平贸易法案(莱文议案)众院筹款委员会主席莱文提出,被称为“莱文议案”

瑞安法案的主要内容

认为根本性汇率失衡构成出口补贴,要求针对汇率失衡征收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具体而言,在反倾销调查中,调低出口价格,在倾销幅度中反映汇率因素;在反补贴调查中,将低估水平纳入征收反补贴税考虑范围。

根本性失衡条件为:过去18个月汇率至少低估5%;政府长期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全球经常项目长期存在巨额顺差;对美长期保持巨额经常项目顺差;持有外汇储备超过其支付1年外债所需。

舒默法案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每半年向国会报告

审议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和金融政策

列出汇率失衡的货币目录

确认需优先采取行动的货币,与货币发行国进行磋商

如汇率失衡国在90天内未调整汇率政策,可采取以下措施:

修改1930年美国关税法,在反倾销调查中调整出口价格,以反映汇率失衡情况;

禁止从该国采购货物或服务,如其非WTO《政府采购协定》参加方;

要求IMF与该国是否履行IMF协定进行磋商;

海外投资公司不得对该国项目提供新融资;

多边银行的美国董事应反对批准向该国提供新融资。

如超过360天未调整,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货币市场采取补救性干预行动

莱文议案的主要内容

认定根本性低估货币标准

过去18个月内,该国政府长期、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汇率实际低估至少5%;该国存在大量、长期的经常项目盈余;该国外汇储备超过其支付1年外债所需;该国外汇储备超过该国货币供应量20%及此前4个月进口总额(较瑞安法案新内容)

货币低估利益

货币根本性低估国出口时所得外汇换算成本国货币时,实际付出的本国货币与未低估时应付出的本国货币之间的差额

出口补贴定义

在衡量与根本性低估货币有关补贴时,即使补贴对象不仅限于该国出口,该项补贴也可被认为以增加出口为目的

汇率法案与WTO规则的关系

IMF与WTO在汇率问题上的分工

WTO关于补贴的定义

汇率法案与WTO规则的一致性

GATT 1994的相关条款

GATT 1994第15条第2款

“在各成员被提请审议或处理有关货币储备、国际收支或外汇安排问题的所有情况下,它们应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充分磋商。在此类磋商中,各成员……并应接受基金有关一成员在外汇问题方面采取的行动是否与IMF协定或该成员与全体成员定理的特殊外汇协定条款相一致的确定。”

GATT 1994 第15条第4款

“各成员不得通过外汇措施而使本协定各项条款的意图无效,也不得通过贸易行动而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各项条款的意图无效”

IMF和WTO协定

1996年11月25日签署

WTO与IMF是合作关系,但原则上国际货币和汇率问题由IMF处理,国际贸易问题由WTO管辖。

WTO关于汇率安排构成补贴的规定

GATT 1994第6.3条关于 “多种货币措施”构成补贴

“……多种货币措施在某些情况下可构成一种出口补贴……” –GATT 第6条第2款和第3款注释

我国于1994年取消了复汇率制度,目前属于单一汇率制度,不存在汇率制度违反GATT第6.3条的情况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补贴定义

该协定第1条的定义

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财政资助

财政资助带来利益

补贴具有专向性

《补贴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补贴定义

财政资助

资金直接转移(如赠款、贷款和投股)

放弃或未征收政府本应征收的政府税收

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外的货物或服务,或者购买货物

政府向一筹资机构付款或委托或指示私营机构履行上述属于政府的职能

收入或价格支持

舒默法案与WTO规则的关系

明显违反WTO规则

认为根本性低估货币构成出口补贴,违反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关于出口补贴的定义

要求商务部必须在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时将汇率纳入征收考虑范围

汇率诉诸争端解决机制,但汇率政策并不属于WTO管辖,成功援引GATT 1994第15条的可能性很小

莱文法案与WTO规则的关系

莱文法案仍涉嫌与WTO规则不符

汇率不具有专向性:

对中国境内所有企业和个人适用,不仅适用于出口企业,也包括进口企业 (美国商务部也一直以此来拒绝将汇率纳入反补贴调查)

汇率不构成补贴:

汇率在以往争端案件中未被列为财政资助,我汇率体制并没有明确规定以出口为导向

莱文议案的现状和前景

美国众议院高票通过

2010年9月22日众议院通过:348票支持、79票反对

美国参议院批准汇率法案的可能性不大,但不能完全排除可能性

参议院议程已满,首要关注是拨款法案和能源政策

美政府不愿得罪中国,将从内部对参议院施加影响

参议员会权衡汇率法案对两国经贸关系的影响

美国经济前景不容乐观,炒作人民币汇率仍有市场

莱文议案成法的可能影响

莱文议案赋予美国行政部门更大的权力,为美国行政部门将汇率纳入反补贴调查铺平道路

美国商务部可能在反补贴调查个案中对人民币汇率启动反补贴调查

应对建议

积极利用WTO规则提供的多边保护

如美国汇率议案成法,果断采取反制措施

将美方立案决定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在不损害我核心利益前提下,在其部分关切问题上适当让利,维护中美双边关系的大局

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改善外商投资环境?

人民币汇率改革?

总结

汇率法案在国会获得批准的可能性不大,但汇率之争相当长时间内存在

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

坚持主动、可控、渐进地推动人民币汇率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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